酒店设计主要是指在酒店建筑所给定的空间形态中所进行的再创造,它具有设计酒店建筑物及其环境的功能,同时它又具有一般造型艺术的表现特征。酒店设计的性质可归纳为以下几点。
1、从属性
酒店设计不能脱离酒店建筑和建筑空间环境,一切设计形式必须依附于建筑并融合于建筑空间之中,它相对于建筑和建筑空间是从属关系。酒店设计的效果只起加强和渲染作用,受到建筑方面的制约,它依附于建筑,故表现为从属性。这是其与一般造型艺术的明显区别。
2、环境性
酒店设计的环境性表现为它与特定的酒店环境相协调,进而使设计与环境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,其手段主要通过形态、造型结构、情调、气氛、质地、明暗和色彩等关系的有机构成,创造理想的、符合建筑空间环境要求的艺术形式,使设计与建筑环境融为一体。
3、空间性
酒店设计与环境空间相互间的关系,称为空间性。它表现在两个方面:一是设计对建筑空间形态的适应性;二是利用设计艺术品自身的空间特性,来丰富环境空间,创造艺术氛围。
4、设计性
强调酒店设计的艺术效果,以提高酒店建筑的审美价值和精神价值,称为设计性。酒店设计常按不同的空间等级和规格,设置不同的设计艺术品,使之层次清楚、节奏明朗;或者参与建筑的时空构成,强化建筑环境的意境和气氛。
5、工程性
设计与材料及施工工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,有些设计艺术品的固定形态对材料选择、施工工艺等都有一定要求,表现出工程性特征。这是它与一般造型艺术的不同之处。例如马赛克镶拼壁画, 画面呈现出小方格色块的空间混合效果,有别于嵌玻璃画的高纯度色彩对比所构成的富丽明快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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